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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喜获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(图)

来源:教务处、人文学院 发布日期:2021-10-22

  近日,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发《国家语委对于公布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的通知》(国语函[2021]7号),我校申报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获认定批准。

  2018年10月17日,教育部、国家语委印发《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提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计划。该计划旨在建设一批政治可靠、特色鲜明、成果优异、管理规范、示范性强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,承担语言文字应用研究、活动推广、会议培训、合作交流等工作,引领语言文字服务国家战略,创新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、提升治理能力、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深入发展。我校整合多方资源,积极申报,经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选拔推荐,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组织专家评审、实地考察、综合评议等程序,我校和其他61家单位被评为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。

  在基地创建过程中,我校构建了由副校长、校语委主任为基地负责人,教务处、校语委统筹协调,人文学院、宣传部、图书馆、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,依托中国语言文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等一流学科进行建设。建成普通话测试室、多功能演播礼堂、语音实验室、智慧书法教室、人机一体化实训室、专门的基地办公室,有专职科研人员、管理人员、外聘语言专家专家等人才队伍。我校是首批“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“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,近年来,在助力长叁角地区“语言资源数据库”建设、语言文字数字化传播、语言文化国际交流、语言文字科研工作、传统文化诵读推广等方面打造了系列语言文字文化品牌,这些为基地成功申报奠定了基础。

  接下来,我校将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为平台,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,通过实施语言文字助推乡村振兴计划,打造“笔墨中国”书法大赛基地,实现文化经典的“有声传播”,建设“语言资源数据库”“语言文化数字博物馆”,力争将基地打造成语言资源保护与开发示范地、语言数字化研发与应用先行地、语言文化交流与传播样板地。

  通讯员:黄乐